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
(黄俊辉)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
《公司章程》及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《独立董事年度报告
工作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恪尽职守,勤勉尽责,积极出席股
东大会、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,深入公司主体企业以
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实地现场调研工作,加强年报编制的审阅
督导工作,认真审议各项议案,独立公正地对公司关联交易
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,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
股东的权益。
一、独立董事基本情况
(一)个人工作履历、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
黄俊辉:汉族,1969年出生,毕业武汉大学法学专业,
博士研究生学历。广东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、广东省人力资
源与社会保障厅授予其法学教授资格名称。历任广东司法学
校讲师,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,广东珠江律师事务
所兼职律师;现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
授、院长,兼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广州仲裁委
员会仲裁员、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
员,本公司独立董事。
(二)独立性情况说明
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人及直系亲属、主要社会关系
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,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,
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
《公司章程》和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所要求的独立性
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。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
观、独立的专业判断,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
益,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。
二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
(一)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
报告期内,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,
对需表决的议案,均投出赞成票,没有反对、弃权的情况,
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。
(二)参加独立董事履行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
2025年1月12日,独立董事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独立
董事履行年报编制职责会议,听取《关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
经营情况的报告》《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、全面风险
管理工作报告》,审议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
报告》《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》《关于公
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》,与
外部审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,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
务报表审计计划及相关事项的安排,并于期后督促落实审计
工作按计划完成。
三、2025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
| 时间 | 会议届次 | 独立意见内容 |
| 3月3日 |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 | 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》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证券法”)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,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,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资格和条件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二、逐项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》,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合理、 切实可行,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。本 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,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逐项审议,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: (一)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|
|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(A股),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.00元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二)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,公司将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深交所”)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同意注册后,由公司在 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三)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 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晟控股集团”)。发行 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四)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. 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(即2025年3月4日)。 2. 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.74元/股,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%(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=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/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),且 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 股净资产(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、除息事项的, 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)。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、送红股、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,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五)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,按此计算,拟发行股数不超过401,069,518 股(含本数),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10.73%,不超过本次 | ||
| 发行前总股本的30%。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、配股、股 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,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。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。在前 述范围内,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, 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,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(主承销 商)协商确定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六)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。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,依其规定 执行。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,则上述限售期 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。限售期结束后,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, 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,由于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、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,亦应遵守上述约定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七)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,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八)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九)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| ||
|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,000.00 万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三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》,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四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》, 我们认为该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、发行 对象的适当性、发行定价的合理性、发行方式的可行性、发行 方案的公平性、合理性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,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五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》,我们认为其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六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| ||
| 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 议》,我们认为,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签署的该协 议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条款 设置合理。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,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、 合理,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,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七、审议通过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》,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已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30%,广晟控股集团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,将触 发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。 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经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,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 股,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%,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,且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,投资者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。为此,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广晟控 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符合《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,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八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》,我们认为公司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,具有合理性、可行性。相 关主体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而作出相 | ||
| 关承诺,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九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《深圳市中金 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》,以 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《关于深圳 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》,我们认为符合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 和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——发行类第7号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等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 情形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十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公司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,基于本 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,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事项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十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》,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,公 司拟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,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;公司届时 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,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。同意 | ||
|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十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》, 我们认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、有序地推进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,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。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| ||
| 4 月 11 日 |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 议 | 审议通过《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》; 同意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情况,公司与关联 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,不会造成对公 司利益的损害。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 东而言是公平的,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,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 表决结果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 |
| 11 月 20 日 |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 | 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 署 的议案》;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晟财务公司”)具备 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,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拟签署的《金融服务协议》遵循 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 进行了评估,广晟财务公司暂不存在重大风险;此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。 表决结果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 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新增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》; |
| 同意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,公司与关联方 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,不会造成对公司 利益的损害。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 是公平的,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,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。 表决结果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 | ||
| 12 月 22 日 |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 | 一、逐项审议通过《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》,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合理、 切实可行,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。本 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,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 议逐项审议,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: (一)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(A股),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.00元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二)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,公司将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深交所”)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同意注册后,由公司在 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三)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 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晟控股集团”)。发行 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四)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. 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(即2025年3月4日)。 |
| 2. 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前,发行价格为3.74元 /股,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%(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=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/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),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(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、 除息事项的,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)。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、送红股、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,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。 2025年5月8日,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 了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: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 股本3,737,596,125股为基数,拟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.87 元(含税),现金分红总额325,170,862.88元(含税),剩 余未分配利润4,733,786,284.99元拟结转下一年度。2025年 6月25日,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,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.87元(含税)。根据上述调整机 制,本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调整前发行价格3.74 元/股扣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金额,与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扣减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除息金额孰高者。 根据上述调整机制,本次发行价格进一步调整为3.72元/ 股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五)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,按此计算,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51,069,283 股(含本数),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7.90%,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30%。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、配股、股 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,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。 | ||
|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。在前 述范围内,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, 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,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(主承销 商)协商确定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六)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。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,依其规定 执行。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,则上述限售期 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。限售期结束后,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, 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,由于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、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,亦应遵守上述约定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七)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,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八)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(九)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,305,977,734.00元(含本数),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| ||
| 案(修订稿)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(修订稿)》,我们 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有 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,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 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三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(修订稿)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(修 订稿)》,我们认为该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 要性、发行对象的适当性、发行定价的合理性、发行方式的可 行性、发行方案的公平性、合理性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 和分析,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四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(修订稿)的议案》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(修订稿)》,我们认为其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五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,我们认为,公司拟与控股 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签署的该补充协议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、法 | ||
|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条款设置合理。本次关联交易具 有合理性,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、合理,关联交易没有违反 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,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六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(修订稿)的 议案》 经审阅《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(修订稿)的议案》 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,具有合理 性、可行性。相关主体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而作出相关承诺,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。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。 表决情况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 |
报告期内,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4次会议,战略委
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,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
议,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,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
5次会议,并召开独立董事履行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1次。
对公司的发展规划,高管的提名选聘,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
职责情况,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,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
股票、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、内部控制规范工作、年报编制
督促工作、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
履行职责,能够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
角度出发,对审议的公司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,
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。
五、年报审计履职情况
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在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中,积极履
行相应职责,听取公司管理层工作汇报,加强与年审注册会
计师的沟通交流,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工作,保障公
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编制披露工作顺利完成。
六、实地现场调研和学习情况
2025年,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尽责,对主体企业及下
属子公司开展了深入的实地现场调研工作,调研时间均超
过15日,调研行程覆盖公司矿山采选、金属冶炼、新材
料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。独立董事深入考察公司
生产经营、安全环保、管理融合、发展战略等各方面内容,
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报告期内,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。
2.报告期内,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。
3.报告期内,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黄俊辉
2026年4月22日